課程名稱: |
107年美容乙級證照研習班A班(107.03.29~107.08.23)~ 【展延至4/12開課,招生中】師資與課程若有更動以實際上課為主 |
課程主題: |
106年美容乙級檢定研習班A班 |
課程時間: |
2018-03-29 13:00~2018-08-23 21:00 |
課程地點: |
興春樓(原醫護生技大樓—G824美膚教室、G919整體造型教室) |
認證積分/學分數: |
245小時 |
協辦單位: |
推廣教育中心 |
承辦聯絡人: |
陳愷青 |
聯絡人電話: |
08-7799821轉分機8191、8067、8069 |
聯絡人郵件: |
x00010936@meiho.edu.tw |
是否提供餐點: |
否 |
報名日期: |
2017-12-25 10:00至2018-04-02 17:00 |
費用 : |
校外人士 |
13000 元整 請附身分證影本 |
本校在校生及校友 |
12000 元整 請附身分證影本、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、校友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 |
推廣舊學員 |
12000 元整 請附身分證、推廣中心課程結訓證書影本 |
具有效期限「校友卡」之校友 |
12000 元整 請附身分證、校友卡正反面影 |
教職員及其配偶子女 |
10000 元整 請附身分證、教職員證影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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介紹: |
107年美容乙級證照研習班A班
一、修課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即符合修課資格: 1.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後,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者。 2.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士術證之五年制專科三年級以上在校學生、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、技術學院或大學之在校學生。 3.大專校院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者。 4.大專校院以上非相關科系畢業,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,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者。 ☆以上報名時請持相關證明文件。
二、課程費用:規定如下 ☆備註:上課用品具請學員請自備;講義教材由學校提供。 ◎校外人士 $13,000 (請附身分證影本) ◎本校在校生及校友 $12,000 (請附身分證影本、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、校友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) ◎推廣舊學員 $12,000 (請附身分證、推廣中心課程結訓證書影本) ◎具有效期限「校友卡」之校友 $12,000 (請附身分證、校友卡正反面影本) ◎教職員及其配偶子女 $10,000 (請附身分證、教職員證影本) ☆享有優惠者請提出相關佐證文件才享有
三、檢附資料:繳費時請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一份及佐證資料
四、上課地點: 興春樓(原醫護生技大樓-G824美膚教室、G919整體造型教室) 地 址:屏東縣內埔鄉屏光路23號 (08)7799821
五、課程介紹:專業護膚技能、專業化妝技能、化妝修飾圖技能
六、課程時間:即日起報名至107年04月02日(一)截止 1、科目名稱:107年美容乙級證照研習班-A班 2、上課時間: 107/03/29~107/06/28(每周四)(13:00~21:00) 107/07/03~107/08/23(每周二、三、四)(09:00~17:00) 【師資與課程若有更動以實際上課為主】
3、招收人數:30人額滿截止
七、繳款方式: *現金:請攜帶相關佐證文件、身分證影本與現金,至本校推廣教育中心 (推廣中心於北校區醫護生技大樓G棟2樓G208) 。
*郵政匯票:請將網路報名完成之報名表、相關佐證文件、身分證影本與郵政匯票(匯票抬頭:美和科技大學),票面金額請足額,手續費30元需自付,以掛號寄至: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屏光路23號 -美和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收
八、諮詢專線:08-7799821轉分機8605、0976-682-627(美容系薛惠瑛老師)
九、 報名專線:08-7799821轉分機8191、8067、8069(推廣教育中心) 傳 真:08-7797871 (推廣教育中心)
十、報名方式:提供網路報名或現場報名。 請至美和科技大學網頁 / 推廣教育中心 / 推廣中心線上報名系統 ★報名網址:http://meihoeec.sam.com.tw (首次使用者請先『加入會員』,舊會員請直接登入帳號與密碼進行課程報名。)
注意事項: *按規定:推廣教育課程不授學位證書,欲取得學位請依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過定辦理。 *退費標準(按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):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,因故申請退費,應依下列方式辦理:一、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二、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(若要申請退費者,請下載『學員離退訓退費申請書』詳細填寫並備齊相關文件,下載檔案:新學員離訓退費申請書-100.2.24.doc(另開新視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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