介紹: |
一、 主 旨:為協助現職公務人員取得第二職系專長,依據「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」第六條第四款之規定及本校『推廣教育中心設置辦法』,特別規劃「財稅行政 20學士學分 班」開設相關課程之修習,培訓現職公務人員獲得相關職系所需之職能,以利日後申請
職務調動或轉換。
二、 修課資格:
- 公立、已立案之私立高中職或符合教育部規定之報考大學資格者。
- 符合第 1項資格且欲申請轉任相關職系之公務人員,或有興趣修讀本課程之一般民眾。
三、 開設課程:財政學(3學分)、經濟學(3學分)、會計學(3學分) 四、 學分費用:收費標準: 1學分 2,200元。 五、 優惠規定:視報名情形調整開課及截止日期 - 新生於繳費期限內繳費 95折。
- 舊生或校友於繳費期限內繳費 9折。
- 新生一期報名 2科以上,且於繳費期限內繳費者 9折。
- 舊生或校友一期報名 2科以上,且於繳費期限內繳費者享 85折。
六、 繳費方式:
- 現金:請攜帶相關佐證文件、身分證影本與現金,至本校推廣教育中心 (仁發樓 2樓 G201)。
- 匯款:至郵局買郵政匯票,抬頭:美和學校財團法人美和科技大學,票面金額請足額,手續費 30元需自付,以掛號寄出 請註明寄件人及聯絡電話 。
- 請於開課前完成繳費動作。
七、 課程地點: 恆春國小 (屏東縣恆春鎮北門路 39巷 26號 )。 八、 招生人數: 15位 (未達 15人不開班 ) 九、 報名方式:
- 請於本校推廣中心線上報名系統報名:http://meihoeec.sam.com.tw/index.php
- 課程詢問:08-7799821 分機 8192、 8191 傳真: 08-7797871
十、 檢附資料:證件請開課當天繳交。
- 最高學歷證明影本乙份 。
- 國民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乙份 。
十一、 退費規定: :(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):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,因故申請退 費,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1、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之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 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;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之半數。開班上課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申請退費,不予退還。 2、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,發給成品。 十二、 其他規定:推廣教育課程不授予學位證書, 欲取得學位請依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 定辦理。 十三、 其他事項:
- 若需『請假』請提早聯繫承辦人員。
- 本班開設之課程得視實際需要調整。
- 本班未達開課人數時,本校有權停開;為確保教學品質,學員缺課時數超過授課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,該門課視同未修而不予計分。
- 每門課均需舉行 考試或繳交報告,由授課老師評定學期成績。
十四、 教授科目:
- 會計學3/3-上課日期:110/2/23-110/6/23每週三18:30-20:55;授課老師:鍾紹熙老師、劉長昀老師。
- 經濟學3/3-上課日期:110/2/23-110/6/22每週二18:30-20:55;授課老師:石博仁老師。
- 財政學 3/3-上課日期:110/2/23-110/6/24每週四18:30-20:55;授課老師:莫慶文老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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